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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26 16:10:12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锦8篇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锦8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精神,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市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市区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坚持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机械除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及时有效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积雪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人员到位,及时清除积雪。环卫园林管理局需科学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主干道机械清雪任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划分,逐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区路段机械清雪后,路沿石边、人行道门前的积雪按要求时限清理到绿化带内,路边不得堆积有碍观瞻的雪堆,确保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市爱卫办、绩效办、文明办、城管大队: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雪工作;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文明办负责及时督促驻军、驻市各单位积雪清扫;房管局负责市区各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城管大队负责督查沿街门面房清雪工作。

2、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商户清雪责任区域的划分;协助市绩效办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公园、游园、广场等清雪工作。

3、公安局交警队:负责辖区内积雪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清雪期间,新老城区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公交车除外);(晚上下雪后第二天,交警部门于早晨9:30—中午13:00对市区内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除雪工作正常进行。

4、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降雪的有关气象信息。

5、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居民清除背街小巷以及本辖区内无责任单位区的积雪。

6、文广局:及时派出记者参与清雪催雪督查工作,做好舆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除雪的浓厚氛围。

7、工商局:南苑和虹桥工商所配合城管大队督促市区的个体工商户清除“三包区”积雪。

四、除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包区”责任区及第二、三责任区界线清雪;要将主干道上机械清雪后遗留在中央分割栏下,路沿石边的积雪清干净露出黑色路面和路沿石。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第一责任区清扫任务必须在停雪天亮后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二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三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2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沿石达到无积雪;人行道积雪可堆放在绿化带内,要堆放整齐、美观、拍压平整;雪堆高度不得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路沿石;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严禁使用尖锐铁器毁坏路面,规划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4、由市爱卫办牵头,会同文明办、绩效办、工商局、环卫园林管理局、城管大队组成督查组,清雪两小时后对全市清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责任追究

1、对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由市爱卫办、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以及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清扫不彻底的单位由市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清雪面积进行处罚。

3、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由城管大队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进行处罚。

4、北京东路(八十四户乡政府—69230部队东院墙)、文林路、文景路、奎河路、文泽路、八十四户乡路段严禁倾倒积雪,由八十四户乡政府具体管理。如出现乱倒积雪现象,由八十四户乡政府自行清理。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两抢一盗”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社会治安形势,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健康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新店,切实提高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严密防控、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案、宽严相济、公正执法;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强大的斗争氛围和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推进打击、教育、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综治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多发势头,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继续保持此项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为建设“富有实力的大新店,打造充满活力的新新店”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预防犯罪能力,切实建立健全打、防、管、控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增加技防设施安装密度和使用率,做到上下联动、专群结合、点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巡逻防控体系和农村群防群治防控体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使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数量明显减少,社会治安局势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进入全区先进行列。20xx年现行“两抢一盗”案件要有明显下降,全镇公众安全感指数比XX年要上升2—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区先进位次,公众安全感指数20xx年底要达到95%以上。

(三)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打防声势。镇召开大规模的动员会后,要进行广泛发动,表明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态度。对省市公、检、法、司的联合通告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张贴,各行政村、张贴1—2张通告,悬挂两幅以上标语。镇政府和派出所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的信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踊跃提供破案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兑现奖励。 ……此处隐藏7391个字……源的评估评价,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由村民代表议定、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

4、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居)将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进行登记核实程序。对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由镇财政所、村(居)各保存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村“三资”清理监管全过程的监督。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具体工作。镇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职责。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农村“三资”底数,纠正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又要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把“三资”清理及监管工作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镇政府将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每一阶段的工作,都严格按照要求和目标检查考核验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已经进行清理、监管的村(社区),要按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和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管,严明纪律。镇纪委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村里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从严处理”的原则,通过严肃纪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播阳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6日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私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表彰奖励与处罚惩戒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乡无火、无烟、无味,实现“零火情”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乡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及分管副乡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在秸秆禁烧、农资打假、沼气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层层发动,切实做好本辖区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注重引导。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并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禁烧工作氛围。要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

(三)严防死守,强化管理。对秸秆禁烧工作建立乡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实际全面行动、全方位严防、全天候管理,开展拉网式检查,形成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时时有人管的禁烧管理机制,全力确保辖区不点一堆火,不冒一处烟、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充分准备,搞好应急。要充分发挥应急队伍的作用,提前检查、维护消防器材装备,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积极组建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五)明确职责,联合行动。各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农资打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以各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络化管理体系,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将每一块田地禁烧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乡机关、乡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综治办部门要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现象及时进行扑灭;乡林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的烧毁树木行为进行处理;乡道安办要重点做好主次干道及城乡道路的督导工作,严禁在道路上打场晒粮,严禁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或焚烧。

三、保障机制

(一)层层督导,全面推进。乡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统一领导。乡督导组负责对各包区包村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督导、火情通报、信息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乡道交办对主次干道沿线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禁烧垃圾等现象进行督导。乡派出所负责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行政或治安处罚。

(二)把握重点,明确任务。要重点预防田间地头、道路两侧秸秆焚烧,及时清理村庄周边及道路沿线堆放的秸秆,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对未实行秸秆还田的区域和还田不彻底的地块以及临时存放秸秆的地方进行严防死守。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收获时间、收获区域,适时调整重点,明确督导范围,同时加强督导,确保督导到位。

(三)严格奖惩,激励推动。在禁烧期间,凡发现督导组、各村防火人员在防火时段不到岗或提前离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人员不在岗,责任不落实,引发火情、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承担监管职责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部门进行效能问责。以村为单位,每发现一处着火点或着火痕迹,罚款200元,连片着火面积大的,大于1亩小于5亩的罚款1000元,大于5亩小于10亩的罚款20xx元,10亩以上的罚款5000元。凡被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着火点,要严格按照省定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对着火点所在村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取消年终综合评先资格。为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3865011),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处理,责任追究。在禁烧秸秆工作中,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由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烧死烧伤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对烧林毁树现象给予处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触犯刑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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