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十分的重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调查报告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因当时环境因素一直滞后,但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实现盈利,今年1—9月盈利额居全省之首。是什么原因使**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的变化在于改革彻底,管理规范,这是他们连续三年实现盈利的最大秘诀。
一、彻底改革,甩掉企业包袱
1、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第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为妥善解决好“老人、老粮、老账”问题,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粮食局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采取“三公开、七上墙”的办法,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职工放心。全系统1459名干部职工实行全体起立,全部转换身份,内退、协保人员一次性解决,不留任何后遗症。重新竞聘上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上岗风险金(企业法人交6万元、职工交3万元),存入银行专户。
2、撤并重组,整合企业优势资源。20xx年,**粮食局下决心将原有的33个独立核算的乡镇粮站和粮库合并为6个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县局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从原法定代表人中择优选聘6位经理,原33个粮站法人资格保留,经理受县局委托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统一协调和监管。管理费用由县局统一支付,不增加企业负担。这样既将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从烦琐的企业经营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上,又将原先因分散经营造成的经营成本降了下来。
3、由原来单向购销变为政策性经营与市场化运作两条腿走路,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在今年小麦最低价收购期间,**粮食系统将所有经营性业务全部甩开,把工作重点全部放在托市粮收购上,及时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想方设法增加仓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踊跃售粮的需求。316名粮食职工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购粮食20。2万吨,每个职工平均收购粮食600多吨。其中鲁口镇、半岗镇、江店镇三家粮站收购量均超过1万吨。全县托市小麦收购量占总产量的一半。全县农民增收3000多万元。国家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既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也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重新树立了粮食企业新形象,提升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
二、规范管理,增强企业活力
1、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出效益,这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粮食局长期坚持企业会计互审制度,重点加强对货币资金、粮食存货和出入库、费用支出的管理。明确规定:企业生产性费用超1000元、非生产性支出超500元的,一律先写出报告并附预算,报县局财务股审核,经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方可开支。并积极配合公、检、法和纪委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各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能够与县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在20xx年和20xx年的企业超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中,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得的奖金,并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而是全部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中,加大粮站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标准仓房,维修老仓,硬化地面,添置地磅和输送机,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实行目标管理,执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分配制度。县局与各粮站实行目标管理,由粮站进行独立核算,每月向公司报账,再由公司季度汇总后报县局。购销企业分配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来确定收入高低。公司经理和粮站站长可高于普通员工工资3—5倍。各独立核算企业每年要向县局交纳一定数量的经营风险金。对完不成指标的从风险金中扣除,超过利润指标的实行等级分配,超过部分的20%用于企业积累,40%奖给法人代表,40%由法人代表支配给职工。通过目标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收入明显增加,较改革前平均增长一倍以上。鲁口粮站职工收入20xx年和20xx年分别达到1万元和2 万元以上。但也有部分粮站因经营不善形成亏损的,亏损单位站长风险金由县局扣除。县局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将那些创新能力不强,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淘汰出局,让优势企业扩大经营地盘,最终让企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激活。
3、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搞活粮食经营。20xx年和20xx年,各粮食购销企业及时捕捉粮食市场信息,坚持常年常时收购,科学把握收购价格,创新收购方式,扩大订单粮食收购,调动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抓住粮源。坚持快购快销,外购外销,委托收购等方式,扩大粮食经营量。以量取胜,以质取胜,以效取胜,让粮食企业尝到了改革的甜头。20xx年全县收购粮食11。6万吨,销售11。6万吨,实现利润1**万元。20xx年收购粮食9。9万吨,销售9。3万吨,实现利润38万元。今年受政策性粮食托市收购的拉动,至10月底,已实现利润884万元,居全省首位。
粮食调查报告2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安全,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自去年以来,受国际粮价持续攀升影响,全县原粮和成品粮市场购销价格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尤其是玉米市场购销价格和面粉、大米市场供应价格持续攀升。针对这些市场动态变化,为了全面真实掌握我县粮食产销存情况,去年12月下旬至今年2月初,我局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全县6乡镇16个社749户,对农户和20xx年的粮食生产、销售及储存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调查村社主要农作物产、销、存情况
(一)主要社农作物产销存情况
16个村社农作物播种面积6642.1亩(含复种小杂粮),户均8.87亩,人均1.97亩;粮油总产量1223.2吨,户均1633公斤,人均362公斤;粮油商品销售量272.9吨,户均364公斤;粮油储存量873.3吨,户均1166公斤,人均258公斤。其中:
①小麦播种3953.6亩,户均5.28亩,人均1.17亩;总产量752540公斤,亩产190公斤,户均1005公斤,人均223公斤;商品销售量97180公斤,户均130公斤;储存量724280公斤,户均967公斤,人均214公斤。
②玉米播种1186亩,户均1.58亩,人均0.35亩;总产量382215公斤,亩产322公斤,户均510公斤,人均113公斤;商品量159430公斤,户均213公斤;储存量128830公斤,户均172公斤,人均38公斤。
③糜谷、荞麦、黄豆等小杂粮复种492.1亩,总产量33351公斤,亩产68公斤,户均45公斤,人均10公斤;商品销售量9930公斤,户均13公斤;储存量4490公斤,户均6公斤,人均1.3公斤。
④油料播种925.7亩,户均1.24亩,人均0.27 ……此处隐藏17960个字……9吨。
三、粮食供需平衡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县是实施退耕还林的重点县之一。目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粮食产量略有下降,夏粮供小需大,秋粮除口粮,用于饲料及转化外的粮食,还有一部分商品粮销往县外。粮食供需发展趋势分析:我县农业基础条例仍然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粮食产量较低,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虽已初具规模,但经济效益还难以显现,退耕还林工程的扩大,粮食产量将进一步下稳,农民和城镇居民口粮仍需从外地购进,农户存粮养活。粮食部门需加大收购能力,保证充足的库存,确保退耕粮食供应和城镇居民口粮。社会粮食消费呈良好增长态势,这主要是受政策拉动刺激消费,如国家增强职工工资,降低存款利率、扩大信贷投资,调配整收入分配政策,改善销售环境等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使我县城乡消费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趋势。另外,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蛋、禽的消费同比增长,拉动了饲粒的加工转化。
四、今后面临的情况
从我县粮食供需发展的总体来看,国有粮食企业仍然担负着安全储粮,平仰市场,丰储欠供,安定居心的重担,粮食工作直接影响着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粮改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所以,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供需平衡,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粮食调查报告15最近,省、绥化市相继召开了粮食直补方式改革会议,对粮食直补发放时间、对象、任务、原则、程序、方式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会后,全市粮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展开,通过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粮补测算工作基本完成,里木店和四站两个试点镇粮食直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使全市粮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顺畅推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按照何市长意见,由农委和财政局针对在粮补工作中已经遇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疏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粮食直补方式问题
按照黑龙江省和绥化市关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粮食直补方式要按农户20xx年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和两者各占一定比例三种办法进行粮食直补。同时规定,在一个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种直补方式,而且制定的办法全市必须统一。按照这一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按计税面积直补和按计税面积、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两种方式。
1、按计税面积直补。这种直补方式对我市而言优点是平均分配,利益均沾;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公平合理,符合实际。不足的是没有考虑到不同乡镇单产差异而导致的土地贡献率的差别。
2、按计税面积和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这种直补方式能够较好的反映出各乡村之间常产的差异。缺点是税费改革确定的常产,有的乡村没有按程序据实上报,市里掌握的各乡村常产数据与事实存有偏差,农户个体之间存在单产差异的现实心理,在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对确定的常产存有较大的攀比性,运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综合上述两种直补方式优点和缺点,我们认为采取按计税面积直补方式为最佳选择,其主要理由是我市是全省至全国的粮食主产和高产区,一直保持着产粮大市的地位。就全市而言,各乡镇的粮食常产没有明显差异,采取这种直补方式,即减少了工作环节,又避免了常产直补而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二、关于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和发放问题
根据黑政发24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原农业税纳税主体,即原农业税实际纳税人,包括按规定享受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的应纳税人。按照这一确认标准,我市目前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
1、关于纳入计税面积的直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于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作为小调整地源调整给参加小调人口,村集体又无地源补给这些农户,按政策规定,该部分土地面积直补对象应为原户在人不在的农户。具体运作应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将这部分直补款从小调面积直补款中扣回,交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二是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已被村集体按机动地长期发包给他人耕种(少的5年,多的30年),这部分土地直补款应发放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三是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户,无论是按程序流转的,还是私自转让的,直补款均为原土地承包者所有。四是农户承包田用于抵顶债务,由债权人进行耕种,其直补款应由债务人所有。五是对于长期拖欠农业税及其它费用的农户,其粮食直补款村集体不准强行截留。六是对于一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分到责任田的(乡企人员、村干部、入伍军人、村电工、农机队员等),有的乡村在一轮土地承包期间或在二轮土地调整时,按政策不应该给地却补给了相应面积的责任田,并发放给了土地经营权证书,该部分直补款要有所在村民组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直补对象。
2、没有纳入计税面积是否发放直补问题。按照粮食直补有关政策规定,没纳入计税面积的土地,不享有粮食直补待遇。但在实际运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很难把握和平衡的问题,这里面既有当时政策造成的,也有乡村两级干部工作失误导致的,甚至有的乡村两级存在隐瞒不报,从中取利的现象。就农民自身认为,只要有承包土地,并从事粮食生产,就应该享受粮补权利。此类问题可集中表现在8个方面:一是对于五保护、残疾军人、病残户、贫困户等农户的承包地,村集体为了照顾其生产和生活,没有将这部分承包田纳入计税面积。二是户在人不在农户原有承包田已被调出,村集体用机动地补给其承包田,而机动地确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三是原有农户承包田由于是次耕地或低产田,由于收入甚微,该部分农户放弃耕种,由村集体收回变为机动地,不是计税面积,该部分农户按承包田面积索要直补款。四是校田地、树影地等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但却在农户承包田面积之中,按政策应给予发放粮补款。五是户在人不在承包田已转变为机动地,现在这部分人回来要地后,其承包田已从原计税面积中剔除,致使这部分承包田粮食直补款落空。六是沿江乡镇有的农户渔池顶承包田和承包田改渔池,并且有渔稻轮种的习惯,这部分承包田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七是乡村畜牧场将耕地做为承包田分给农工耕种,这部分农户要求直补强烈,而且涉及面占有很大比例。八是乡村两级瞒报计税面积,将农户已交农业税和承包费的耕地人为造成直补款落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市自身难以解决,只能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够妥善解决。
三、关于粮食直补工作安排的几点建议
1、搞好粮食直补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在13日前,对全市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搞好粮食直补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抓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选择四站、里木店两个镇做为粮补工作试点,从11日起开始运作,15日正式开始借款发放。通过试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为制定全市粮食直补改革方式实施方案提供基础素材。二是为下步工作中解决粮补发放问题拿出可行办法。三是为粮补工作在全市铺开总结经验和教训。
3、筹备全市粮补工作动员大会。①在4月16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②在4月18日召开全市粮补动员大会;③参加人员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村支部书记;④试点典型发言;⑤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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